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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立寶山國中莒光分部 平板使用規範要則

新竹縣立寶山國中莒光分部 平板使用規範要則
113.11.18公告決議
為維護學生良好學習環境,促進數位設備的正確使用,並保障校園秩序,特訂定以下平板使用規範,請全校師生共同遵守。

一、教學使用限制
平板設備僅供教學或學習輔助用途。嚴禁學習期間使用與學習活動無關的遊戲、社群聊天、通訊、通話、拍照錄影、發文等應用程式或軟體。

二、網路使用及禮儀
使用平板時,應遵守網路禮儀,保持專注於教學活動,不干擾他人學習、影響課堂秩序或妨礙教師教學。違反者將依校內「學生獎懲實施要點」處理。

三、智慧財產權與校園網路規範
使用平板應尊重智慧財產權,遵守校園網路及台灣學術網路的使用規範,不得從事未授權的下載或安裝行為。

四、損壞賠償
借用平板期間,若有不當使用或違反正常使用規範導致設備損壞,經查屬實者需全額賠償,並視情節輕重依校規議處。

五、違規行為處置
若有以下情形,除依校內「學生獎懲實施要點」處分,必要將依法處理:
1. 使用平板設備作為滋事聯繫工具。
2. 使用平板進行惡作劇、偷拍,影響他人隱私或安全。
3. 平板的使用行為影響校務正常運作。
4. 涉及重大違規行為,如:瀏覽色情網站,依教導處大過以上決議處理。

六、教師平板教學需求與監督
教師若有平板教學需求,應親自帶領學生完成平板的借用和歸還程序,並於當堂課結束後,立即將平板放回充電車,以確保設備妥善管理。
教師在課堂中使用平板時,應站在學生座位後方或學生平板斜向師長,確保視線可及,監督學生專注於指定的課程頁面操作,避免學生進行與課程無關的活動。

七、規範實施
本規範經行政會議通過並由校長核定後正式公告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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