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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山國中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

新竹縣立寶山國民中學
性侵害或性騷擾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
壹、依據:
一、依教育部92.04.03台訓(三)字第0920018529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新竹縣政府92.04.08府教學字第0920039036號函辦理。
貳、目的:
一、維護學生受教及成長之權益,並提供學校之教職員工生免於性騷擾、性侵害之學習及工作環境。
二、培養教師對高危險性性侵害個案之敏感度並能做必要的介入與輔導。
三、增強全校師生對性侵害事件的應變能力,以維護校園安寧和諧,保障師生安全與尊嚴。
參、實施原則:
本要點所稱之校園性騷擾、性侵害,除依刑法、民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外,凡學校之教職員工生相互間發生(含同性或異性間)下列行為時,均屬之。
(一)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從事不受歡迎之性接近、性要求,或其他具有性意味之言語或肢體行為者,或意圖以屈服或拒絕上述行為,影響他人學習機會、僱用條件、學術表現或教育環境者。
(二)以脅迫、恫嚇、暴力強迫、藥劑或催眠等方法,使他人不能抗拒而遂行其性接觸意圖或行為者。 如加害者或被害者之一,非為本要點所指之教職員工生,則依相關法令及學校輔導程序並結合社會資源協助之,必要時向性侵擾及性侵犯處理委員會或小組報告處理。如有涉及兒童福利法、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、性侵害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,應同時依規定通報社政機關及填報偶發事件報告單。
肆、實施要點:
(一)成立性侵害暨性騷擾危機事件處理小組(如附件一),結合行政力量主動積極協助處理。
(二)訂定性侵害暨性騷擾危機事件處理流程(如附件二),指導教職員工於發生事件時能依一定管道去協助處理。
(三)訂定性侵害暨性騷擾危機事件申訴處理流程(如附件三)。
(四)訂定性侵害暨性騷擾危機事件轉介處理流程(如附件四),遇到狀況發生時,能及時介入輔導或轉介。
(五)落實兩性教育實施方案。
(六)本校教職員工生,若有性侵害及性騷擾情節,經查屬實者,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懲處。
伍、實施步驟:
(一)觀念宣導
1、行政人員:利用行政會報實施。
2、導師:利用導師會報實施。
3、學生:
(1)利用週會朝會實施。
(2)利用「公民與道德」、「健康教育」「輔導活動」、「團體活動」、自習課等時間進行教學。
4、家長:透過親職教育活動實施。
(二)召開研討會
依臨時或常務性,召開研討會,各組提出工作計劃報告及處理辦法與流程。
(三)模擬演練
假設一性侵害狀況,各組作沙盤演練。
(四)各組就模擬演練結果檢討並修訂處理流程。

陸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 工作職掌:
(一) 召集人:由校長擔任,負責緊急指揮、召開會議及指定發言人對外發 言。
(二) 執行祕書:擬定工作計劃推動本小組相關業務,統籌處理性侵害事件
有關事宜 。
(三)緊急處理小組:由學務主任擔任小組長,偕同導師負責事件之調查了解、事件現場及善後處理、緊急醫務專業處理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反應。
(四)心理輔導小組:由輔導主任擔任小組長,負責受侵害之師生及家長之
心理輔導工作,防止二度傷害,並蒐集彙整輔導資料與會議記錄存檔備查及辦理轉介輔導事宜。
(五)協調小組:由總務主任擔任小組長,負責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、仲裁、
救助、賠償等協調工作及聯繫校外支援人士。
(六)校內支援小組:由教務主任擔任小組長,負責各項資料之蒐集、彙整、
分析等工作。
(七)校外支援小組:由家長會長擔任組長,負責增強與社區人士之溝通與資
源之利用,並協助聘請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法律問題諮詢。